Many little things

7.28.2007

我很怪

我不是覺得妒忌,只是很不喜歡這一撮人,我也不知道為什麼。

星期四才跟gary說清楚事情,他把對我說的『一直保護你...』字句換下來,變成『enjoy my life』。今天星期六,居然這麼快就『發現愛』!!

之前才拒絕coleman,不夠幾天就問有沒有女孩子介紹給他。

以前大學小白追我,我沒有給反應,一個sem break就跟別人拍拖了。

對以上3個人,我都沒有什麼後悔。可能是我要求高,睇到佢地不成功就好快轉變,總係覺得佢地唔夠sincere,覺得自己冇選錯。如果有付出過感情,失敗左又點解可以好快咁轉向另一個人呢?咁樣的愛同喜歡其實不就是很淺?!

不過從另一個方向咁諗,唔通要人地失敗左之後死去活來,自閉一排先叫做好?佢地復原得快係好事黎o既。

總之就係好矛盾的想法。

1 Comments:

  • 這樣的男人,不要也罷!

    By Anonymous 匿名, at 4:56 下午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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