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any little things

5.05.2007

回應

要是我不喜歡那個人,不同意他說的話,我自然不會去看他的blog,也不會到他的forum留言。就像我中學同學的那個forum。反正道不同不相為謀。

我是不知道在什麼時候、什麼地方招惹了什麼人,喜歡在我的blog內惡意留言。如果是我認識的人,卻要改變nickname在此留言的話,他也未免太膽小了吧!敢說敢當呀!如果是我根本就不認識的網友,很高興會有人對我私人的blog有興趣,可是又覺得他跟我素未謀面,又未有共事相處,憑什麼對我作出批評呢?!好奇怪!

我是不敢說我是一個很有禮貌的人,可是我就不曾被人說過我沒禮貌。至少我沒有跟任何人說過髒話來辱罵他,別人說話時我不會打斷他的說話,別人跟我打招呼我不會不理他,別人請我吃飯、約我逛街、送我禮物,我也不會吝嗇一句謝謝。我也不曾惡意的到別人的blog上留言,縱使我發表了跟版主不一樣的意見,也不曾傷害/辱罵過版主,留言的措詞也是很正經的。要數比我不禮貌的人,大有人在。

再說呢!我是不否認我愛自己。正如王菲的一首歌歌詞一樣,『自己都不愛,怎麼相愛,怎麼給愛人好處』。愛自己是很正常也是必須的一件事。那我是不是只愛自己呢?是不是不懂怎樣去愛別人呢?那我可不敢說了。世界上懂得愛別人的人不多,所以我確實是在學習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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